(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发电机的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作保护接零,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①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钢索)、钢管外架等。
(2)保护接零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保护接零的截面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铜线,不准使用独股铝线。
(4)保护零线采用五芯线从变压器中心点开始至总箱-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
(5)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不准与工作零混用,保证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