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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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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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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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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方案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雪压、防冰冻、防台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位置符合国家安全有关规定。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必要时配有防污染设施。
(二)、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1、工地临时道路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如需通过,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临时道路必须通过既有公路及其它机动车道,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另外派专人负责指挥。
3、临时道路、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4、临时道路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小碎石或透水性良好的山皮土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5、临时道路用机械施工时,在半路沟堑陡坡地段设置醒目的禁止超越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机械施工。
6、工地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饮用水要经过净化,达到现行卫生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7、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不得妨碍工地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搭设确保安全的板桥。
(三)、临时通讯线路
1、减少与既有通讯、电力等线路的交叉和干扰。
2、线路走向避开沟渠、陡坎、滑坡、河流及易受洪水冲刷等危险地区。
3、通讯线路与地面、铁路等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通讯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临时电力及照明线路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8、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9、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