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1)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2)建设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具备较大规模的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业建设项目。(3)申报工程开工手续要齐全,即将开工,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4)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5)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6)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