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工作方法
1.逐项审查法,也称全面审查法。优点是全面、细致,审核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长。对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采用此法。
2.标准预算审查法。利用这种方法,又快又准,是一项有效的方法。
3.重点审查法。这种方法,主要适应于总价合同,审核重点放在变更和索赔上,特别是重点突出,审核时间短,效果好。同时,还可以利用对此审查法,“筛选”审查法,手册审查法等手段做为补充,以保证审核的准确性。
接收资料环节
1、审查发包方是否按要求的资料清单提供完整工程文件,不足需作补充;(资料清单附后)
2、审查工程文件是否规范,如工程文件是否原件;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对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手续是否按合同约定来处理的;工程变更签证编号是否连续等;
3、要求发包方、承包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4、办理资料清单交接手续,双方必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