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2.1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以招标文件、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及附件、设计图纸及说明、国家技术规范、合同指定的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控制、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业主制定的监理办法等为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严格控制质量、投资、进度,科学、高效、公正的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监理任务,切实履行监理合同,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2监理工作目标
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对于全部合同段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编制交工、竣工文件、审核竣工文件和工作协调负全面管理责任;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负责对驻地监理组的工作进行领导。
工程服务目标: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合格级,并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优良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