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1、经营管理制度
1.1公司经营管理由分管副经理负责。
1.2公司遵循国家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依法从事监理经营活动。
1.3公司承接监理业务,总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投标文件,经营室负责起草合同、协议条款,参与监理业务谈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
1.4监理处根据监理合同及项目情况,拟定项目监理机构,提名监理成员,报总工程师审查,经理审定。
2、财务管理制度
依据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总监负责制原则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即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2经理对财务管理负责,一切财务支出须由经理审批。
2.3公司实行监理处、公司两级核算,公司统一财务管理的体制:即监理处进行监理责任目标、项目资金开支指标管理,公司作项目成本分析和决算。
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依法纳税。
2.5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对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严格执行记帐、凭证审查制度。
2.6监理合同签订后,财务人员应依照合同及时收回监理费用,并及时通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公司经理。
2.7财务开支实行厉行节约,一切为监理活动服务的原则,各监理处提交费用报表,经理审批。
3、人事劳资制度
3.1全司人员实行分级聘任制,由董事会和经理分级聘任。
3.2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其他人员由经理聘任。
3.3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推荐,董事会审定后由经理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