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2.1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2.2本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变更设计图纸及设计单位明确的有关技术要求及规范;
2.3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2.4甲方确定的工程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
2.5政府有关政策、法律及监理法规;
2.6本工程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2.7监理投标书(监理大纲);
2.8经过甲方认可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第4条监理业务和总监理工程师:
4.1本工程的监理业务包括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4.2本工程的监理业务内容详见第一章(不仅限下述所列):
4.2.1编制工程建设规划;
4.2.2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4.2.3按照经过甲方批准的工程建设规划、建设监理细则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进行建设监理;
4.2.4定期提交甲方工程监理日记、工程监理月报、工程会议记录以及甲方要求的各项专题报告等;
4.2.5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评估报告);
4.2.6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4.2.7保修阶段的监理;
4.3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志。
第8条外部条件包括:
8.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
8.2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8.3工程实施的标准包括工程等级、工期等。
第9条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9.1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项目立项批文、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勘察资料及相关的图纸壹套;
9.2及时提供有关的设计变更、设计图。
第10条甲方应在7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14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免费设施如下:办公室、市内电话一部(限100元/月话费,多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值班监理人员早晚餐费用,由用膳人自理。所有开展本监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甲方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的仪器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双方同意该设备所需费用已包括在监理费用中,不再进行补偿。
第24条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直接损失×酬金比率(酬金比率=监理酬金费/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按本合同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