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万m2。其中:考试中心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15100m2;车驾管所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500m2;食堂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000m2;
检测中心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900m2;机动车外检大棚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1600m2。附属配套场地等约18万m2。
3 投标人条件及投标费用
3.1投标人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1.2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上确定的监理组成人员即为实际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准替换。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单位清退出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不再结算,其价款不再支付,并扣除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
3.1.3中标单位在各专业工程施工时总监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驻现场。设有总监代表的,总监代表每周不少于5天,总监每周不少于2天在现场;没有设总监代表的,总监每周不少于5天在现场。其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相关监理人员施工时必须在现场。
3.1.4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对监理部组成人员出勤情况和履责情况将进行不定期考核,第一次发现违反上述第3.1.3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将作为违约处罚10000元,第三次发现建设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给予清除出场的处罚措施,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
3.1.5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发现不符合要求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开标时提供证明资料原件)。
3.1.6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时,需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并按每次10%监理费进行处罚,该款项将直接抵扣监理费用。
3.2投标费用
3.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