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监理范围及监理费用要求
2.1本次工程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2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按本工程监理范围的概算投资确定并在监督机构备案。
2.3监理工作纲要
2.3.1任务纲要
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并帮助协调实施工作。主要是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2.3.2监理规划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交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的监理规划。
2.3.3监理机构职责、工作内容
监理公司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符合工程要求。承揽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监理工作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
2.3.3.1监理机构及职责
中标人应建立针对本项目的监理班子。配备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级监理人员,数量及资格等要求需满足本工程,各类监理人员的职责要明确具体。
2.3.3.2人员安排和实施计划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表格提供完善的监理人员,施工监理需要投入的专家工作人员数应满足招标工程实施的需要。
B.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主要监理工作人员。
C.项目的实施计划、监理人员的时间安排,监理公司投入的人员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施的需要。
2.3.3.3报告成果
除了审查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外,监理公司还要完成以下一些报告并及时向招标人工程现场管理部门提供(含电子文档一份)。
A.开工报告
在签署监理合同后进驻现场,监理公司就合同要求,提出包括工作方法、人员详细安排、工程流程图、背景等内容的开工报告,并令业主满意。
B.施工监理月报
提出令业主满意的自然月报,或按分项工程进度向招标人上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监理资料。
C.项目完工报告
在工程全部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D.其它必须的报告
2.3.3.4监理实施
A.监理公司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实施,能够符合业主的要求。监理公司承揽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后不得分包。
B.制定不同阶段工程实施的监理方案。
C.在本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范、标准、规定和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的各项规定。
3.监理工期
监理工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4.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