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标文件签署和投递。
7.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①、投标单位按前附表二第3项的规定;技术标编制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商务标编制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技术标、商务标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监理费报价书(包括报价计算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②、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③、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投标书,正、副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指定的商务标袋中,正、副本技术标密封在一个指定的技术标袋中。标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前附表二第4项规定的时间内到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由招标人接收。逾期不收,邮寄无效。
④、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在同一时间,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二第4项。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