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资质等级必须是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本招标工程开标时,查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确定合格投标人。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4投标人未踏勘现场,而仅根据自己的理解、推论,估计现场有关条件、数据的,对由此给投标结果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监理合同协议书
第三章:监理合同标准条款
第四章: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