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光盘的检查),应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送至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迎宾南路26号),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送疑问或未按规定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3.3招标人将书面答疑文件在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办备案后,应通知投标人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未收到答疑文件的投标人,请在一日内向招标人和市机电设备交易中心书面查询,逾期责任自负。
3.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