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理措施
1.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见附表一;
(1)投资控制原则:
①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为投资控制总目标;
②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
③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
(2)投资控制的内容
①核实工程量,进行实物量签认及协助业主对当月材料采购单价的签认。
②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预算、增减项预算和决算。
③控制工程变更和工程洽商:
其中包括:
(A)建设单位决策性的改变如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工程范围和内容发生变更等。
(B)设计单位因设计文件和现场情况不符,绘制有错误,图纸与说明不一致等而提出的变更。
(C)施工单位由于施工的需要而提出的变更,由于材料、设备供应问题而产生的变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等。
(3)投资控制措施
①按审定的工程预算进行投资总额切块分解,以便进行投资动态分析;
②严格执行工程量计量及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见附表七;
③严格施工方案的审定,本着为业主服务的思想,积极出主意想办法,节约开支,提高综合效益;
④加强投资信息管理,定期进行投资对比分析,如:计划任务量与完成任务情况比较;
⑤搞好与业主、设计、施工、材料供应、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单位的协作关系,做好投资控制服务;严格额外工程及计日工作的签证。
⑥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对当月工程量完成及审定情况向业主做出报告;
⑦对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必须严格按有关要求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