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监理服务内容
1.2.1协助发包人组织对施工图纸的审查;
1.2.2熟悉设计文件材料内容,检查设计文件材料(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1.2.3协助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材料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1.2.4协助发包人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第三方开工准备工作。
1.2.5协助发包人审核第三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施工工艺、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1.2.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1.2.7组织施工图会审。
1.2.8工程进度管理: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第三方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第三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监理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发包人批准后调整。
1.2.9施工质量控制:审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材料、设计文件材料、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协助发包人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为了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争创省优质工程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应作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