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监理大纲》
包括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监理方法等。《监理大纲》编写要求:《监理大纲》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应体现投标人对所投工程的理解,总体方案及具体操作应行之有效,能够充分体现投标人在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变更、索赔、延期、调价、处理合同纠纷等)、信息管理以及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等方面的独到见解和监理特色,其具体内容及格式如下(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1)、监理依据、监理原则和监理工作制度
投标人应根据现行的监理行业准则、管理制度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应本工程特点的监理工作制度,使参加本工程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行为有所规范,机构运转正常,提高工作效率并奖优罚劣。
(2)、对本工程监理重点、难点的分析
简要叙述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难点、重点、关键工序及技术要求予以论述。
(3)、投资控制监理方案
a、建设项目投资实施全过程监管:
协助编制和审核年、月资金使用计划,作为筹资和支付的依据;全程对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提出咨询建议并会签,做到资金支付与项目工程进度(实际工程发生量)相吻合,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正确、合理和合法性。
b、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管理:
协助编制或代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协助通过国家审计。
c、建设项目建安以外费用控制:
按照有关规定测算前期工程费、市政等配套费用以及所有概算中一类以外费用的标准,并根据最终批准的概算进行严格控制,支付前进行审核会签,确保这部分费用不超标。
d、建安造价控制:
合理确定投资控制的总目标和分目标。建立概算、承包合同价(包括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以及结算价三级控制体系。对超概算以及可能超概算的因素进行分析,如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政策和市场调整所引起的造价变化等,在工程全过程实施动态的主动控制,定期出具概算(投资)执行分析报告。
e、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控制投资:
就承发包模式、招标方式、招标程序、合同安排、合同界面划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计价模式、变更定价以及结算办法等是否合理,协助进行合同谈判;按照概算列项编制合同清单,记录各合同的审核支付情况,防止索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