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㈠工作内容
⑴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助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并督促实施。协助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地例会。
⑶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大纲)和细则,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⑷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参与施工图设计交底。
⑸进行施工图预算项目的复核。
⑹编制本工程进度计划。
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⑻审查施工承包单位选定的试验室资质。
⑼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和安全监督交底。
⑽开工条件审查。
㈡监理工作要求
⑴总监理工程师要按照建设单位委托,组织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和独立分包单位,重点是审核候选单位的资格证件和施工组织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向建设单位提出选择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的建议。
⑵总监理工程师要带领合同管理人员协助建设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或独立分包合同,保证合同内容合法、全面、准确,相关各合同内容协调,互不矛盾。
在专业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和其他必要人员的资历和有关证件、分包单位营业性文件和有关的许可证,符合要求的报总监签认。
⑶在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其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岗位人员资格的有效性,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工期要求,各项进度保证措施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修改。
⑷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单位选定的试验室,满足规定要求应予以签认。
⑸监理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后,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审施工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不尽完善之处进行汇总,以书面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转请设计单位解决或在设计交底时解决。
⑹在单位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开工条件诸如是否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人力和材料及机械设备配备是否满足开工要求、施工场地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进行审查,满足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签发开工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