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形式
2、公司设置职能部门四个(办公室、总工室、经营室、工程部),下属设置若干土建监理处、水电监理组。
3、公司设经理一人,副经理一人、总工程师一人,副总工程师二人。实行经理全面负责制。经理主管办公室(包括财务劳资);副经理分管经营和现场监理业务;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分管总工室和试验室。
4、办公室由经理直管,设主任一人,负责财务、人事、劳资、统计、行政、文秘、后勤、接待等管理工作。
5、经营室由一名副经理兼主任,负责公司业务联系,监理合同洽谈、管理及相关经营方面的工作,参与投标活动。
6、工程部由一名副经理兼主任,负责公司所有项目监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质量检查、考核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参与投标书编制及投标活动,组织年检年审工作。
7、总工室由总工程师一人,负责公司技术管理,组织学习规范及测试等工作,组织投标书编制和参加投标活动。
8、经理对董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