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总目标
1、计划工期:同施工合同工期相一致;
2、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合格;
3、工程造价:暂定4500万元。
建设监理工作的总目标就是要以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管理为中心,经过我们协调和管理,使实际建设趋于完善和合理;
经过我们监督和检查,使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创造出业主和规范要求的建筑产品。通过项目目标的规划与动态的目标控制,尽可能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是以系统有效的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为措施,从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出发,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根据施工合同、监督和证实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来组织施工,对项目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目标控制,圆满地完成监理任务。
监理总方法
在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我们采用目标管理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总方法。即确定总目标、分目标、制定措施、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建立信息提炼和分析,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及数据处理;预先计划,建立会议制度,指挥调度系统和事后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工程监理服务的一般职能。即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和监督职能。同时,协助业主做好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理依据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
2、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图纸、工程业务联系单;
3、建设单位与各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及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
4、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通知、办法、规范、规定和标准等;
5、本工程有关的建设文件;
6、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