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组织机构为两级管理机构,即总监代表办公室(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处,驻地监理处受总监办领导。本次招标仅对二个驻地监理处进行招标。
总监办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名,副代表名,总监代表助理名。
设工程技术部、合同管理部、监理部、中心试验室等职能部门。
驻地监理处:设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驻地高监)1名,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驻地副高监)2~3名,每土建合同段设立驻地监理组组长(资质要求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本合同段监理工作。另配备计量支付、测量、试验工程师、文秘和行政后勤人员等,并根据各监理合同段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路基、路面、结构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监理处,专门从事各合同段现场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