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基本内容及要求
1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项目部。
2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监理依据,熟悉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深度等,保持廉洁公正。监理单位需结合本项目要求,培训监理人员。必要时应接受发包方培训。
3必须按本合同和发包方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4熟悉并严格执行发包方对工地现场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5施工过程中要与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同步进行测量复核,施工单位边放线监理测量员边复核,不漏过任何一个点、线、面,同时形成记录供发包方审查。纠正施工单位的测量错漏,并促其完善和落实保护措施。
6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条例等, 协调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及各不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7周密制定对承包方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控制措施的监理细则,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及时更新,并获得发包方认可,严格执行。
8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量,不可给予签认。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量应按工程合约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及审核,以满足测量顾问要求。跟进施工现场签证。
9按发包方要求,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停工/复工、工程延期/延误、工程合同解除等事宜。
10按发包方要求,协助发包方处理索赔及调解合同争议。
11根据承包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态度等方面,按月提交承包单位的表现评估报告。其格式、内容范围及深度等,需获发包方认可。
12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各项资料,避免影响档案验收的顺利完成。
13组织整理项目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要求的相关归档工作。
14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工程例会,参加发包方要求的各种工程会议。将纪要报发包方,并跟进会议决议。
15向发包方提交监理报告(周报/月报/质量报告/进度报告等),格式及内容需获发包方认可。
16按发包方要求,落实工程现场检查验收,提交各项检查记录,包括检验批记录、进度偏离记录等。
17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必须每日记监理日记,监理日记必须详细记录工程的每日情况及与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差异部分,并分析原因。发包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理日记,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需配合并跟进发包方的检查意见。
18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记录及收集工程管理所方需要的现场资料(包括现场照片),及时填写各种管理表格,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整理、提交给发包方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