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市[2002]第189号)文件的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项目管理部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如下:
一、旁站的范围和部位:
1.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的浇筑;
2.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的施工;
3.室内、外回填土的施工。
二、旁站人员的安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旁站人员的安排,主要由专业监理员进行旁站。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上述确定的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检报告等,根据规定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进行旁站见证取样,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及监理日志,保存完整的监理原始资料;
5.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汇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凡旁站记录未经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