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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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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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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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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㈠、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② 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 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④ 上下通道的设置;
⑤ 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⑥ 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⑦ 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