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组织机构采用一级管理模式,设立《重庆市草街航电枢纽场内道路工程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统一管理,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监)协助总监工作。
本工程监理部由总监、副总监、道路、桥梁、地质、试验、测量、计量、档案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道路、桥梁、测量、试验等监理员共15人组成。在总监领导下,所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监理规范及监理程序,全面承担所监理合同段的监理业务,对工程开工、旁站监理、试验检测、资料整理、计量及其他合同事宜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