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试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应遵守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