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有利于实施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94)以及其它现行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水闸的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
1.3 安装各工序应实行工序质量检查签证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严禁开工。
1.4 监理工程师对安装质量的监督、复验和签证并不免除安装单位对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