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由项目法人委托授权,对项目法人负责。职责为: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控制。
3、参与建设单位与承包商谈判工程承包合同。对整个工程的各承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承包商对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有质疑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可对质疑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主持生产协调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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