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 在项目监理部人员内指派一人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2. 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细则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2.1 安全监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批;安全监理细则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
理工程师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注:安全监理旁站方案在《导则》中并无要求,但在其6.8 条及8.1 条第8 款中均提及了《旁站监理记录》,且在政府主管部门实际检查中均被要求专门编制,故编入此安全监理程序之中。)
2.2 安全监理方案、细则的编制可参照《导则》7.2、7.3 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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