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的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二卷 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