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条件备案
(一)安全开工条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申报备案时填写一式四份,备案单位盖章后,施工、建设、监理、备案单位各一份:
1、备案表填写应齐全完整,相应人员应签署本人名字,不得代签;备案表封面的编号由备案机构填写。
2、表中“安全开工意见”一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必须为企业公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盖公章,应提供企业的委托书(原件),说明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人员和其他公章。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时,应同时收集和提交下列资料: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