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一般按程序控制和施工
过程中的工艺质量标准控制进行,其一般内容如下:
1.开工前期。进行图纸会审,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对工程
定位及标高基准线进行控制;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检查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核
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了解建设单位对三通一平的准
备情况;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达成共识并签署开工报告。
2.施工阶段。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的认定,审
核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质量证书、抽检试验、审核试验报告;
主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
料的使用、劳动力的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施
工条件准备表,报监理单位核实后,方可施工;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过程中,应对关键部位进行随时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应
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要做好复查和记录;所有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部分项
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评定表;对隐蔽工程,在
隐蔽前应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每道工序进行检查,经
检查合格的,签发分项工程认可书,不合格的下达监理通知
并指明整改项目;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单位要填写
相应的验收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
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正式验收手
续;单位工程竣工,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竣工
报验单,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审查资料并对工程实体质量
进行初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竣工报验单上签认
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同时参加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签署竣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