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测量对经过复核过的桩号、桩位坐标、设计标高等数据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实验室应将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
1.1、材料及主要机具:
1.1.1、水泥、砂、石子、水、外加早强剂、钢筋等必须提前准备到位。
1.1.2、(设计标准中的2.1项)如果施工中采取干灌砼的方法,坍落度宜控制在10cm左右,边浇注边振捣密实。
1.1.3、一般应备有卷扬机组手推车或翻斗车、镐、锹、风钻、手铲、钎、线坠、护壁用混凝土搅拌机、吊桶、溜槽、导管、振捣棒、插钎、粗麻绳、钢丝绳、安全活动盖板、防水照明灯(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通风及供氧设备、扬程水泵、辘轳、活动爬梯、安全帽、安全带、组合式钢模,弧形工具式钢模四块(或八块)拼装。卡具、挂钩和零配件。木板、木方,8号或12号槽钢等。
2.2、作业条件:
2.2.1、人工开挖桩孔,井壁支护应根据该处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开挖作业。
2.2.2、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围档等安全设施准备就绪,各项障碍清理完毕。
2.2.3、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2.4、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2.2.5、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或者成孔后在孔内安装。
2.2.6、人工挖孔操作的安全至关重要,开挖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前对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