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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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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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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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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屋面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热熔法施工防水层的工程。
2.1.2.1氯丁橡胶沥青胶粘剂:由氯丁橡胶加入沥青及溶剂等配制而成,为黑色液体。
2.1.2.2橡胶沥青嵌缝膏:即密封膏,用于细部嵌固定缝。
2.1.2.3保护层料:石片、各色保护涂料。
2.1.2.470层汽油、二甲苯,用于清洗受污染的部位。
2.2主要机具:
2.2.1电动搅拌器、高压吹风机、自动热风焊接机。
2.2.2喷灯或可燃气体焰炬、铁抹子、滚动刷、长把滚动刷、钢卷尺、剪刀、笤帚、小线等。
2.3作业条件:
2.3.1施工前审核图纸,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屋面防水必须由专业队施工,持证上岗。
2.3.2铺贴防水层的基层表面,应将尘土、杂物彻底清除干净。
2.3.3基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顺平,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基层表面必须干燥,含水率应不大于9%。
2.3.4卷材及配套材料必须验收合格,规格、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的规定。存放易燃材料应避开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