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确保在实施工程中,不出现重大的伤亡事故,工程竣工后的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结构功能安全使用目标,监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
(4)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