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基坑开挖工程包括无围护结构的放坡基坑开挖和有围护结构的基坑开挖,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1.1.2 基坑开挖前,应根据该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方案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
1.1.3 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置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以及基坑开挖对周围建筑物需采取保护的措施等。
1.1.4 基坑边缘位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1.1.5施工中机具设备停放的位置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1.1.6 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需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应在基坑底及坑壁留150~300mm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同时,要设集水坑,及时用泵排除坑底积水。
1.1.7 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复测检查。
1.1.8 基坑周围地面应进行防水、排水处理,严防雨水等地面水浸入基坑周边土体。
1.1.9 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1.1.10基坑验槽后,及时浇筑垫层封闭基坑;垫层要做到基坑满封闭。基坑中工程桩桩头处理宜在垫层铺设后进行。
1.1.11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冬季、雨季、汛期施工时,注意气候、降雨、降温等预报,按施工方案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2 基坑开挖
1.2.1基坑开挖前,应熟悉围护结构撑锚系统的设计图纸,包括支护挡墙的类型,撑锚位置、标高及设置方法等设计要求。
1.2.2基坑开挖应遵循时空效应原理,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方式,一般应“分层开挖、先撑后挖”,撑锚与挖土配合,严禁超挖,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应采用“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开挖。
1.2.3在挖土和撑锚过程中,由专人作检查、观测,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清原因,采取技术措施。
1.2.4 限制坑顶周围振动荷载作用,并应作好机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护。
1.2.5基坑挖土时,做好挖土的机械、车辆的通道布置、挖土的顺序及周围堆土位置安排。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围护结构和工程桩,损坏截水帷幕。
1.2.6基坑开挖后应对围护排桩的桩间土体,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砌砖、插板、挂网喷、抹豆石混凝土等处理方法进行保护。并应对工程桩进行保护,严禁碰撞损坏桩头。
1.2.7基础结构完成后,应及时在基础和坑壁之间进行回填。回填土通常用原挖出的土(不得用腐植土、冻土及含水量大的土等作为填土),或按图纸要求的填料,分层回填夯实,满足设计密实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