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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幕灌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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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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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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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幕灌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熟悉工程设计图纸,灌浆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组织由设计、业主、承包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3)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4)审批承包单位帷幕灌浆验证性试验报告,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5)检查灌浆设备、材料、外加剂、掺合料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水泥品种、标号、细度、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凡不符合要求的水泥,严禁用于灌浆工程。
(6)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审查开工报告,认为具备条件时,开具准灌证。
(7)参予有关设计修改、施工技术核定、新工艺采用等技术问题的研讨。
(8)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有违反行为者,监理中心有权制止,并限期纠正。
(9)对施工质量、数量进行核定与评价,在施工监理月报上提出报告。
(10)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工序,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主持单元工程验收,当灌浆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单位向监理中心提交全套灌浆资料,经监理中心复审确认后,负责组织进行灌浆工程竣工验收。
(12)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业主及有关部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