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为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即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我单位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运用我们高素质的业务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使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得到全面的落实。监理工作总目标是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全面控制使合同总目标得以实现。
1、进度控制目标: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控制在合同工期范围内。并力求通过监理的工作尽量提前完成本工程。
2、质量控制的目标:通过监理质量监理工作,使本工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符合设计图纸、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要求;达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督促有关各方共创精品工程。
3、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及有关文字约定为造价控制的依据,按北京市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有关规定文件审核工程结算;将本工程的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的范围内,为建设单位最大限度的控制工程成本,为业主节省资金。
4、安全目标: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创文明施工样板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