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报验
进行开工报验是工程开工前监理进行事前控制即预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它直接影响着工程能否有序按章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方的企业资质,确保承包方的资质满足施工要求;
(2)、审查承包方项目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要求对不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部组织机构,责令承包方更正或与业主方达成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3)、审查承包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质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证书、岗位证书,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4)、审查承包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对基础及主体工程的施工,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经报审合格后可以施工,严禁无方案、无组织、盲目施工,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施工或承包合同价未包括和明确的工序除审查其施工方案外还要审查其施工预算,力求其方案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施工上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