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驻地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并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对安全指标进行承包,明确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认真履行业主委托与施工、监理单位所签订的工程建设安全合同,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监管责任;要确保落实与上级主管单位或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安全合同。坚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任何触及否定指标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