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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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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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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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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1、 施工单位自检。包括班组长自检、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专职质检员检验(分包单位先检验、总包单位后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好质量验收签证单并签字后,一般提前24小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2、 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质量验收签证单,经审核无误后,一般情况下尽快进行验收,最迟不超过24小时。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完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在24小时后再进行复验,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负。如复验仍未通过,施工单位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直至处罚。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