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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部分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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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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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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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部分监理细则
1、进场的普通砖、多孔砖,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砌筑砖砌体时,普通砖、多孔砖砌筑应提前浇水湿润,确保其含水率在规范允许之间。
3、主体工程施工要严格控制标高。墙体砌筑必须使用皮数杆,每层楼地面要做出500㎜线。同时外墙应将轴线完全恢复,窗口线弹好。
4、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应使用省建设厅推荐认定具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并按规定进行复验。并见证取样。
5、砖砌体施工,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如留斜槎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设置必须满足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内外墙要求同时砌筑。240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整砖丁砌层砌筑。
6、砌体拉结筋的设置,必须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砖混结构中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必须采用先退后进大马牙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