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2栋高层建筑物及1栋裙楼组成。其中地上高层建筑高13~22层,裙楼高6层,均设3层地下室。建设场地原为山丘,最大高差10.38m,经人工整平后,目前地形总体平坦,地面高程为305.61~296.35m,部分地段高低不一。拟建物±0.00标高为305.80m,地下室底板底标高(含垫层)开挖深度为-16.60m,实际基坑最大深度为平均自然地面下15.80m。按业主方提供的资料,场地整平标高各段分别为:A-B段305.00m,B-C段297.00m,C-D段300.00m,D-E-A段304.00m。另全场地分布地下室,分别为地下一层、二层、三层,拟建建筑物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待定。等复杂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