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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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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11-22
  • 资料类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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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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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7P
本工程基坑边缘深度为8.61m至12.67m,基坑中心最深(局部)13.97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及周边环境,按照不同的地层条件,将整个基坑分为13个剖面进行支护;
其中基坑的东侧3m以上采用土钉墙支护,3m以下采用桩锚进行支护,护坡桩600@1200,桩长分为9m、12m、14m,锚杆设为两排,锚杆长度分别为24m,预加应力根据位置的不同分别为300KN、400KN、450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