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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2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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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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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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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23P
屋面工程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将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规定为25年、15年、10年、5年,并根据不同的防水等级规定防水层的材料选用及设防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选用高、中、底档防水材料,进行一道或多道设防。屋面防水层多道设防时,可采用同种卷材层叠或不同卷材复合,也可采用卷材、涂膜复合,刚性防水和卷材或涂膜符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