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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鲁班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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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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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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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鲁班奖工程)
1、开工准备工作
⑴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事先提交样品,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后才能采购订货。凡进场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试验。有关抽样试验频率,参照《建设项目质量控制》附录五,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抽样复验。经抽样检查合格的材料方可用于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