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重要的保证措施,就是监理人员在施工前、中的检查及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这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检查验收要求
1. 现场检查:主要方法有观察、旁站、测量、试验等手段;
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过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人员复检,自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专职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现场检查验收。
4. 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组织专职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签署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