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由修建XX铁路(XX段)所引起的路(内)外电力线路迁改;路(内)外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电磁防护;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为保证土建工程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
2.2 监理工作重点:
修建大桥及一般桥涵处的路外通信防护迁改;隧道口处路外通信线路防护迁改;对电信长途通信线路的防护迁改;对部队通信线路的防护迁改;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重点地段及控制项目关键控制点;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