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发现设计文件中有差错和漏项等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2.3.2设计文件核对应包括:
1施工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条件、设计原则等;
2隧道的平面及纵断面;
3隧道设计的勘测资料,如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等;
4洞口位置,洞门式样,洞口边坡、仰坡的稳定程度,缓冲结构、衬砌类型,支护结构,防水隔离层、辅助坑道的类型和位置;
5设计各设计专业的接口及相互衔接,隧道门与洞口段的其它各项工程的衔接方式,过渡段衔接,洞、内外排水系统和排水方式以及隧道结构细节设计等;
6隧道穿过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方案,隧道施工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预防措施;
7弃碴场的设计、位置及容碴量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和环保要求,是否经环保部门审批;
8设计中考虑采用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
2.3.3项目监理机构核对设计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设计及勘察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研究,并将意见送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
2.3.4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