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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综合利用工程焊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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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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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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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综合利用工程焊接监理实施细则
(1) 焊工资格申报
焊接工程正式施焊前,分承包方/承包方应将合格焊工名录及焊工资格证书原件呈报监理部进行审查、认证。
(2) 焊工资格审查
监理部对焊工资格进行审查、认证,包括:
1)、焊工资格证的有效期检查: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自签证之日起为期三年,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2)、针对钢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种形式的储罐及钢结构焊接操作、考试项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受压元件焊接;
②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
③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
④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
3)、焊工考试项目检查
①检查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与焊接产品条件是否一致;
②检查考试钢材和焊接材料与焊接产品是否一致;
③检查试样型式、规格与焊接产品是否一致;
④担任特殊焊接作业(如特殊材料的焊接、特殊厚度材料的焊接、有特殊材料性能要求的堆焊、特殊的焊接结构或特殊的焊接位置等)的焊工,必须按《焊工考核管理规定》重新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