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系统概述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本建筑属一级保护对象。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电梯监视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组成:
消防控制室:本工程在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门上应设置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设备、电梯监控盘和电源设备等组成。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压力报警阀、电动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消防控制室可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位,显示消防水泵的电源及运行状况。消防控制室可联动控制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探测器:地下车库设置感温探测器,功能房间、楼梯间及前室等设置感烟探测器。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m;与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与自动喷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墙或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在本楼适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对讲电话插孔及消防报警警铃。手动报警按钮及对讲电话插孔底距地1.4m,警铃底距地2.2m。室外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报警警铃要求配备防水功能.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接线盒设在消火栓的开门侧,底距地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