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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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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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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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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四、 塔吊安全核查要点
塔吊安装前,认真检查塔式起重机产品出产检验报告、合格证、吊钩产品合格证、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热轧圆钢产品质量证明书、机械性能试验报告、螺母质量检查报告单、光面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许可证。
塔吊安装前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核安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认真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塔吊安装完毕后及时督促施工方通知建设机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塔吊方可使用。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安全监控。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监控:
(一) 力矩限制器核查要点
塔吊应安装灵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减幅运动。
(二) 限位器核查要点
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起重臂变幅限位和起升超高限位,各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三) 保险装置核查要点
1、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
2、卷扬机卷筒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滑出的防护保险装置。
3、当爬梯高度超过5M 时,从2.5M 处开始应设置直径0.65-0.8M, 间距为0.5-0.7M 的护圈;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并且与结构的距离小于1.2M 时,可不设护圈。